问题咨询:
我公司属于通讯行业,员工大部分是技术和研发人员,目前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,加班工资较多,请问可否对可否对技术、研发人员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?
智联专家解答:
对技术、研发人员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,确实多付出了人工成本,但此类员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也是对公司不利的,与标准工时相比,公司付出的成本差不多,且对此类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不易得到政府部门的批准。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比较适合于那些生产(工作)任务不均衡、经营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或需连续作业等的工作岗位,与标准工时的主要区别是不再以“日”为周期来管理,而改按“月”、“季”、“年”等为周期,跨过了日、周的短周期限制,从而可以在批准的周期内对工作时间安排进行灵活调整,以达到满足生产(经营)需要和节约人工成本的目的。
建议对此类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,原因是:此类岗位工作性质与实行标准工时的人员不同,不易掌握其正常工作负荷,自主性比较强。实行不定时工作制,可以不再象实行标准工时制那样考虑此类人员的加班问题,而只限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即可,这种情况正是不定时工作制的特征,也易得到政府部门的批准。
